建筑玻璃幕墻工程是一種由支撐結構體系和面板組成的圍護結構或裝飾結構,與主體結構具有相對位移能力,不承擔主體結構的作用。建筑幕墻通常由面板(玻璃、鋁板、石板、陶瓷板等)和幕后的支撐結構(鋁橫梁立柱、鋼結構、玻璃肋等等)組成。鋼結構、玻璃肋等。
建筑玻璃幕墻工程試驗項目包括:
一、根據(jù)《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10-2001的有關內容,幕墻工程應重新審查下列材料和性能指標:
2)石的抗彎強度、寒冷地區(qū)石的凍融性、室內花崗巖的放射性。
3)玻璃幕墻結構膠粘劑的肖氏硬度、標準條件下的拉伸粘結強度及相容性試驗;石材結構膠粘劑的粘結強度;石材密封劑污染。
4)后埋件拉伸強度檢驗報告。
二、根據(jù)《建筑節(jié)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411-2007的有關內容,當幕墻節(jié)能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構件進入現(xiàn)場時,應具有以下性能采礦的,復查應作為目擊抽樣檢查:
2)幕墻玻璃:中空玻璃的可見光透射率、傳熱系數(shù)、遮陽系數(shù)和露點。
3)隔熱型材:抗拉強度和抗剪強度。
4、幕墻的氣密性應滿足設計中規(guī)定的等級要求。當幕墻的面積大于3000m2或建筑外墻面積的50%時,應當在現(xiàn)場提取材料和附件,并將氣密性能檢測試件應包括幕墻的典型單元、典型拼縫、典型可開啟部分安裝在氣密性測試實驗室(氣密性能檢測試件應包括幕墻的典型單元、典型拼縫、典型可開啟部分)中進行氣密性測試。包括典型的幕墻單元、典型節(jié)點和典型可開啟部件。試件的設計應按照幕墻工程的施工圖進行。試件的設計應當經(jīng)建筑設計單位的項目經(jīng)理和監(jiān)督工程師批準和確認,試驗結果應當符合設計規(guī)定的等級要求。